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

屏縣/新規定!夜間騎單車要裝照明設備

地方中心/屏東報導

受到油價高漲,政府也鼓勵國人多以綠色運具代步政策下,腳踏車使用情形逐年增加,腳踏車於道路上行駛導致交通問題已不容忽視,而台灣交通宣導教育對象均以汽、機行駛行為為重,使得國人對於腳踏車相關法令不熟悉,交通隊長郭國祥呼籲鄉親注意腳踏車照明設施與夜間乘騎的安全。


近年來腳踏車肇事傷亡率居高不下,為確保腳踏車騎士安全,警政單位針對腳踏車影響交通安全較嚴重的違規,研擬4項重點宣導項目:「闖紅燈」、「穿越快車道」、「行駛快車道」、「未靠右側路邊行駛」等宣導教育,藉此導正腳踏車騎士正確使用道路,維護大眾交通安全。


為加強腳踏車法令宣導,因沒有針對腳踏車違規執行取締,民眾對於腳踏車行駛規定尚不熟悉,開始針對腳踏車「闖紅燈、穿越快車道、行駛快車道及未靠右側路邊行駛」等4項違規行為執法,請腳踏車騎士配合以維護自身行車安全。


交通隊長郭國祥表示,人行道是行人走的,行人和自行車交錯仍有危險性,因此只有劃設標誌標線 (自行車道)的人行道才能開放自行車行駛;而且由於各地人行道寬窄不一,交通部將會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可開放路段。


郭隊長另呼籲鄉親注意夜間騎腳踏車的危險,舊型腳踏車無照明與反光設備,請鄉親於腳踏車的前後裝置照明及可反光的設施,以確保夜間騎乘時的安全。


轉貼自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108/17/192ws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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