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

違單車禮儀 擬訂罰則


台灣約有七十萬單車人口,市區卻普遍欠缺自行車道,政府放寬讓單車騎上人行道,但欺負行人的現象卻層出不窮,甚至屢釀意外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正研議研修相關法令,將「單車禮儀」納入規範。例如騎在人行道上單車須靠左或靠右、是否訂出速限等,將行人優先的概念具象化,違規將處罰。


自行車行進時「無聲無息」,很多行人常被身後突然竄出的腳踏車嚇一大跳,甚至受傷。


運研所表示,過去人行道不准腳踏車進入,以致法令較沒規範。其實現行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規定」早就載明,行人及腳踏車專用標誌「以行人通行為優先」,如果違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。但這項法條只模糊規定「行人優先」,沒具體規範。


運研所最近將邀集學者、使用者討論,再向交通部提出修法建議,透過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、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相關規定,將單車禮儀及規範納入。在修法前,加強宣導「共享路權、互相尊重」的觀念。

轉貼自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27/2/18cih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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